为了加强我市矿产资源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探矿权年检工作,对全市辖区内设立的21个勘查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重点对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完成最低勘查投入资金情况、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检查。2007年在我市辖区内共设有10家有资质的地质队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登记勘查区块21个,涉及勘查矿种9种,设立探矿权21个,登记勘查面积229.22平方公里,投入堪查项目资金共计516.8326万元,除去铀矿等特殊矿种免交探矿权使用费外,共缴纳探矿权使用费4.6686万元。通过年检,探矿权人大都能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提交年检报表,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资金,并按时报送相关年检报表资料,探矿权年检率达100%,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有效的规范了我市矿产资源探矿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