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巴中市按照“以人为本、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救灾资金的拨付调度和救灾物资的分配调拨,并特别加强对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发放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调度拨付到位。截至8月19日,各级财政安排和社会捐赠我市的抗震救灾资金共计50172.1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安排38630.5万元,市级财政安排651万元,县(区)财政安排6228万元(市、县(区)财政部门压缩公用经费筹集资金1676万元),社会捐赠4662.62万元。目前已安排拨付49094.31万元,其中:巴州区12566.5万元,南江县19046.5万元,通江县9858万元,平昌县6378.32万元,市级部门1244.99万元。 |